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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5
婚變風暴來襲,你的保單怎麼辦?掌握3重點顧好你的保障!
俗話說:「有錢、沒錢,討個老婆好過年!」從這句俗語不難看出,時下不少男女都希望能在過年前找到自己的好姻緣!殊不知年後離婚的案例並不少見,其中不乏因為過年時間夫妻相聚時間拉長,無形中也增加了彼此爭吵的機率,積累已久的婚姻、家庭問題全都攤在陽光底下,加深了彼此之間的隔閡,進而造成分離。對於離婚一事,保險顧問提醒,千萬不要一時衝動就要離婚,最好能給對方多一點喘息的空間,「等到兩人都冷靜下來再做決定也不遲……」;然而,如果在做了一切努力後,仍舊無法避免憾事的發生,需特別留意夫妻保單在離婚時該如何處理?
以下從「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等不同立場分析,在面對離婚時,處理夫妻保單需掌握的3重點:
重點1、「要保人」的變更……
首先要了解的是「要保人」的變更:如果「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設定的是不同人,「被保險人」是無法行使「要保人」的權利;對此,保險顧問建議,在協議離婚時,最好能先確認保單的「要保人」是誰,以免無法行使保單權利。
另一方面,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後仍未變更「要保人」,而「被保險人」對於自身權益感到疑慮時,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可以主張「不同意自己為『被保險人』」並撤銷該張保單;不過,也有例外的狀況,需視各家保險公司規定,可能有不同的處理作法。
重點2、受益人」的變更……
其次,第2個重點是「受益人」的變更:「受益人」通常僅限於配偶、直系親屬或是法定繼承人,而「受益人」是不會因為離婚的事實就「自動」變更或是失效;也就是說,如果離婚後忘記變更「受益人」,等到日後申請保險理賠金時,可能會判給前妻或是前夫,可見在決定離婚的當下,應該趕緊決定是否要變更「受益人」,以免個人權益受損。
此外,保險顧問特別提醒,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子女,已經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有一方擔心保險理賠金可能被不當挪用狀況時,可以向銀行申請辦理「保險金信託」。
重點3、離婚後剩餘財產該怎麼分?
在了解完「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等3種身分需注意哪些事項後,最後的重點是離婚後的剩餘財產該怎麼分?保險顧問指出,需特別留意保單是否有被列為財產?
舉例來說,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簡稱保價金)的保單因為有其價值存在,應該被列為財產,一對夫妻結婚後,如果沒有以契約約定財產制,就是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一旦夫妻雙方兩願離婚時,婚後財產剩餘較少的一方可以向婚後剩餘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如此一來,除非要保人可以證明是因為繼承或是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否則舉凡有價值的保單都會被列為財產。
文章來源:小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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