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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3
《專題報導》台版「肥咖條款」109年上路 比美國還嚴格

 
台版「肥咖條款」將於109年上路,為利於國際接軌,台灣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訂定的「共同申報準則」(CRS)為依據,堪為目前國際間最為嚴格的規範,「台版的CRS內容與OECD的規範高度一致」,台版「肥咖條款」影響層面甚至比美國肥咖條款還要嚴格;受此項政策影響,首當其衝的是非台灣稅務居民的金融帳戶將進行清查,財政部要求銀行等金融機構於明(108)年底前,提交帳戶逾百萬美元的外國人名單給國稅局。台版「肥咖條款」來了!海外資金難藏?富豪們真的無處可逃?快跟著一起來了解。
 
CRS正式實施後  個人金融帳戶全都露 
 
財政部於去(106)年11月16日公布「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趕上反避稅末班車」,明定台灣將於明年實施CRS,並於109年上路、第一次與其他國家或是地區進行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交換。 
 
換句話說,利用資訊不對稱藏錢的機會愈來愈少,屆時納稅義務人的海外帳戶將一覽無遺,包括:台商、高資產人士、跨國企業或是跨國職務多地領薪人士……等個人及公司薪資與資產配置相關資訊,都將「全面揭露」。 
 
財政部說明,與台灣簽有租稅協定包括:紐西蘭、澳大利亞、加拿大、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等共32國,將是財政部優先洽簽資訊交換協定的國家。等CRS正式實施之後,在帳戶審查期限方面分為以下2個階段進行: 
 
第1階段-自明年起開立的新帳戶和既有個人高資產帳戶(即今年12月31日帳戶餘額超過100萬美元者),要在明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相關審查。 
 
第2階段-既有個人較低資產帳戶和所有實體法人帳戶(即今年12月31日帳戶餘額未超過100萬美元者),也要在10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相關審查。 
 
台版「肥咖條款」定案  全球反避稅、台灣也到位 
 
說到台灣加入肥咖查稅陣容、積極推動反避稅的因由,要從海外大戶紛紛流入台灣OIU避稅事件說起;儘管去年美國版、中國大陸版「肥咖條款」陸續上路,台灣遲遲未決定是否要實施「肥咖條款」;然而,海外大戶資產紛紛流入台灣OIU(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避稅,影響所及,台灣版「肥咖條款」也正式拍板定案。
 
台灣即將實施CRS,等於是向國際宣告:「全球反避稅、台灣也到位」,不僅不會幫「有心者」逃漏稅,更不再是企業、肥咖想到洗錢、逃漏稅的「避稅天堂」。 
 
財政部次長吳自心表示,近年來國際稅務合作趨勢不減,歐盟檢視各國稅務體系,不符合資訊透明標準者恐被列入今年底發布的稅務不合作國家或是地區名單內;有鑑於此,台灣在法制面已積極修訂法條積極推動反避稅,舉例來說,CRS規範已逐步到位,因此未被列為不合作名單內且也免遭歐盟貿易防禦措施。 
 
帳戶持有人分為高資產、低資產各別審查 
 
因應新制即將上路,財政部要求國內銀行、保險公司、券商、投信及外商銀行在台分、子行等金融機構於明(108)年底前,提交帳戶逾百萬美元的外國人名單給國稅局;至於要如何辨識帳戶持有人的居民國資訊? 
 
財政部指出,在CRS規範下,除了帳戶持有人主動出示的自我證明外,其中「高資產帳戶」依下列程序進行審查:帳戶持有人的現居地址和通訊地址、帳戶持有人的電話號碼、帳戶持有人存款帳戶以外的金融帳戶有無約定轉帳指示、帳戶持有人有無授權或是授權簽名的情形、帳戶持有人有無轉信地址或是代收郵件地址等。 
 
至於「低資產帳戶」則需提出帳戶持有人的現居地址、帳戶持有人有無外國居住者身分、帳戶持有人有無外國現居地址或是通訊地址、帳戶持有人有無外國電話號碼且無我國電話號碼、帳戶持有人存款帳戶以外的金融帳戶有無約定轉帳指示、被授權人或是被授權簽名人具有外國地址、帳戶持有人僅有外國轉信地址或是代收郵件地址等資料,以便進行審查。 
 
受肥咖條款影響  業者悲觀預估保費大減4成 
 
如果說到台版「肥咖條款」對於國內保險業最大的衝擊,應該要屬「OIU保單」了。保險顧問表示,台灣OIU保單是專門賣給外國人的保險,一直是中國大陸及東南亞有錢人的最愛,在台灣尚未加入CRS之前,深受外國人歡迎,如同前面所說,海外大戶資產紛紛流入,宛若「避稅天堂」! 
 
原本備受看好的OIU業務發展,在預告台灣將於明年實施CRS之後,業績明顯大不如前;保險顧問說明,除了海外帳戶和房地產等資產外,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契約或是年金契約等也都在申報範圍當中,直接受到的衝擊不言可喻。 
 
在台灣強化金融機構洗錢防制、中國大陸進行外匯匯出管制及全球大追稅等多方刺激下,「海角難再7億」,國內壽險業去年第4季OIU保單銷售也「急凍」,根據統計顯示,10月單月初年度保費(FYP)只有700萬美元,相較於先前平均每月可收進1,600萬美元降幅明顯,不少壽險業者「悲觀」看待、預估今年保費收入可能比起去年大減3至4成。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金管會要求OIU強化客戶身分審查,近日並修正「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管理辦法,除了規定外國人買OIU保單,必須持有雙證件和雙照片外,也明定保險公司不得接受國人化身為外國人投保;另一方面,對於已經投保的客戶,如果證件不齊全也應該盡快要求補齊證件。 
 
以下整理台版CRS規範相關內容:



文章來源 : 小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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