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專欄
2017-01-09
金融科技創新八法改變生活方式?
金融科技的崛起,是因為消費者對現有金融制度的不滿?!
金融業若不改變現況,拒絕金融科技,就將被遺棄?!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2月19日初審通過「金融科技創新」相關法案(原名金融監理沙盒(註1),金融八法:金融科技發展始基於行動通訊、社群媒體、雲端服務、大數據等發展,未來支付工具、保險、存放款、募資籌資平台及籌資管理、市場通路都會與金融科技連結。包含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信託業法等修正草案。提供業者試行金融創新商品與服務空間,金融科技創新讓金融業與非金融業都可來申請,試驗期間有刑法豁免機制,對創新、業務內容簡單業者具正面鼓勵效果。金融科技創新重點在於「創新」,若國外已推出,業者僅是引用,要仔細思考是否應予實驗,金管會比較歡迎具原創性、或對金融市場有幫助的金融科技業者加入實驗。
提出申請: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金融業與非金融業可共同參與,主管機關必須要成立跨領域專家審查會議進行審查,業者送件完備後,金管會須在60日內完成審查;金融科技創新業者牴觸刑法時,在實驗期間可豁免刑事責任,主管機關可依個案調整或豁免應遵循事項及行政規定。
實驗過程中:
主管機關若發現有具體事實足以認定危及金融市場與金融消費者保護,可命令停止;在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申請結案後三個月內,得送行政院備查;主管機關應參酌金融科技創新試驗結果,檢討金融法規妥適性,以利金融科技發展,而金融科技創新試驗結果經主管機關通過者,業務若要經營,回歸受金融法規規範。
依據WEF(世界經濟論壇)去年出了一份報告,動員了全世界145位IT與金融這類性的專家,經過15個月的研究之後,確認IT(Fin tech)對整個金融產生破壞性的創新。驅動的因素包括Mobile、Social media、Cloud、Big data以及Internet五大因素影響。台灣的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具實驗性質,風險比較高,目前較不宜吸收大眾存放款、募資籌資平台資金,但像是支付、市場通路平台如機器人理財等會最先受惠,例如:Line Pay、支付寶、網路投保、基金等。
整個金融產生破壞性的創新,所以現在正做革命性、破壞性的創新,以後的金融到底會長成甚麼樣子?。
1. 無現金的社會,像瑞典、芬蘭已經陸續進入無現金社會
2. 區塊鏈技術(註2)未來的開發與運用,世界經濟論壇認為區塊鏈技術(Block chain)會是繼Internet後帶動世界第五次的工業革命的一個技術,因此區塊鏈會帶來有關金融的革命性創新
3. 第三個是生物辨識的充分利用,以後可能用你的瞳膜、用你的聲音、用你的指紋來領錢或者做相關的交易。
金融業者:Fintech就是光明正大的「搶銀行」?!
你準備好 接新的時代了嗎?
註1.沙盒(英語:sandbox,又譯為沙箱)是在計算機領域中的一種安全機制,為執行中的程式提供的隔離環境。通常是作為一些程式提供實驗之用。
註2. 區段鏈(英語:blockchain 或 block chain)是一種分散式資料庫,起源自比特幣。區段鏈是一串使用密碼學方法相關聯產生的資料塊,每一個資料塊中包含了一次比特幣網路交易的資訊,用於驗證其資訊的有效性(防偽)和生成下一個區段。
PS.在國外已是金融業者搶進金融科技的一大關鍵核心技術,不僅42家知名銀行組成聯盟,美國NASDAQ也早已採用區塊鏈技術打造自家的新交易平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也在去年底准許Overstock用區塊鏈發行股票,目前全球投資區塊鏈新創的金額已破10億美金,不過,區塊鏈並不限於金融領域應用,也可應用於政府稅收、供應鏈協同供貨、智慧契約、食品履歷、智慧財產權證明、群眾募資平臺等需要更高監管性與追蹤性的領域。臺灣區塊鏈技術研發的臺大資工系副教授廖世偉,率領學生投入區塊鏈技術研發,隨後其學生組成DiQi團隊並將研發成果貢獻給臺大金融科技暨區塊鏈中心,成為臺灣第一套自行開發的區塊鏈協議GC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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