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專欄

2015-09-01
保險新知-殘廢程度與保險給付表認定變更
        繼七月一日起,長期照顧保險針對失能與失智,明確定義統一採用各式量表後,金管會另外發函給各壽險公司新規定之「殘廢程度與保險給付表」,也於八月四日起上路。為避免理賠上的糾紛,此次修正的殘廢等級定義更明確、也更嚴謹。而更新的殘廢項目包括神經、耳、胸腹部臟器、軀幹、上肢、下肢等六大項。

  變更修改項目以胸腹部臟器為例,之前「大部分切除主要臟器者」修改為「任一主要臟器切除二分之一以上者」;又如膀胱機能障害舊定義為「膀胱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今改為「膀胱機能完全喪失且無裝置人工膀胱者」。諸如此類的修訂,除了可以避免解讀上的誤差外,在理賠實務上將能夠減少許多的認定爭議。

  另外,新殘廢認定標準也有增加新的項目,如神經類中「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障害,由醫學上可證明局部遺存頑固神經症狀,但通常無礙勞動。」列為殘廢等級第11級;軀幹類中「脊柱永久遺存運動障害者」則列為殘廢等級第九級。    
因此綜觀此次殘廢程度統一認定標準的變更,其實對保戶來說是較為有利的,然而業務同仁要注意是,其影響變動的保單條款包括傷害險、殘扶險、長期照顧保險、醫療傷害保險、壽險等。所以,若要清楚了解以上新制變更細則,請以公司正式發布之公文,及官網掛載最新資料為主。




燒燙傷相關保險
  去年健保署給付燒燙傷資料中,光是住院醫療單一案例就高達600萬多元,而且尚未加入後續復健及相關醫材的鉅額費用。今年更發生「八仙粉塵爆炸」公安事件,造成死傷嚴重。因此,在投保意外險時,可以考量附加燒燙傷保險,以減輕因漫長復健帶來的經濟負擔。然而,一般實支實付醫療費用保險,並無包含因燒燙傷後續療養與復健的給付,所以在經濟能力可支出的範圍,選擇特定(重大)傷病、醫療保險、終身壽險等,則更能夠加強彌補因燒燙傷所造成的經濟壓力。
 
宏泰人壽為體恤此次塵爆受傷的保戶,並落實六心級服務的精神,提供了多項關懷措施:
一、 理賠服務:本公司除主動蒐尋有無受傷保戶、並提供預付及快速的理賠服
務。
二、 收費服務:凡保單應繳費日介於104年6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者,保戶如檢具相關受傷醫療證明均可提出申請保險費緩繳3個月。
三、 繳息服務:保單借款週年日及保險費墊繳週年日為104年7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者,保戶如檢具相關受傷醫療證明均可提出申請其借款及墊繳利息繳款期限展延至104年11月30日。
四、 諮詢服務:提供任何保單相關問題諮詢服務。(宏泰人壽客戶服務專線:0800-068-268 網址:http://www.hontai.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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