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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5
王祐宸-CRS與陸版肥咖條款的影響
一、CRS全名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 (金融帳戶資訊主動交換標準),是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在 2014 年 7 月所發布的一種跨政府協議,主要的目的在建立國際之間金融帳戶資訊交換的機制。
所有 CRS 參與國的金融機構如銀行、投信、保險、券商等,都必須對帳戶持有人做盡職調查,收集非居民的個人資料及金融帳戶資訊,簽署該協議的國家,一旦發現同為「協議成員國」的人民在當地開立金融帳戶,就必須「主動」匯回資料給該人民的母國,類似「全球總歸戶」的概念。目前參與 CRS 的國家(或地區)已達到 101 國,其中包含中國大陸、香港、澳門、新加坡、加拿大、巴哈馬、巴拿馬、維京群島、薩摩亞等避稅天堂 。

CRS(金融帳戶資訊主動交換標準,簡稱肥咖條款)交換出去的都是非稅務居民,因此只要能成為稅務居民,原則上就可降低被交換出去的風險。

二、陸版肥咖條款:
2015年10 月大陸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資訊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即中國版肥咖條款2017 年正式施行。該辦法明確訂定金融機構必須遵循的方向及作法:
1. 針對 2016 年底金融帳戶餘額人民幣 600 萬以上的帳戶,2017年底必須完成盡職調查。
2. 帳戶餘額人民幣 600 萬以下,不論金額多少,2018 年底前完成調查
3. 2018 年 9 月進行第一次資料交換。
依中國稅法規定:
(1)在中國居住滿一年,必須累計離境超過90天,才不算大陸稅籍居民。(CRS資訊交換關鍵)
(2)在中國居住超過九十天的外籍人士,其海外所得也要繳稅。(陸版肥咖重點)

對台商或台幹可能的影響:
(1)台灣人在大陸未申報的所得,假若台灣加入CRS,未來有可能會被大陸政府交換給台灣政府課稅之用。

(2)中國的台籍高資產人士未來若不承認自己是中國稅務居民,將會被主動蒐集金融帳戶的資訊並報送中國稅局等待交換至其他CRS簽約國,但若承認自己是中國稅務居民,可能被中國稅務總局就境外所得進行課稅。

(3)陸版肥咖有提如何收集金融資訊,並沒有講如何查稅,姑且不論大陸政府未來會怎查稅,但要注意的是,大陸已經可以開始作到金融帳戶總歸戶,未來逃漏稅的難度將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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